鑑輔會只確認孩子是否喪失超過25分...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第 5 條
本法第三條第三款所稱聽覺障礙,指由於聽覺器官之構造缺損或功能異常
,致以聽覺參與活動之能力受到限制者。
前項所定聽覺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一、接受行為式純音聽力檢查後,其優耳之五百赫、一千赫、二千赫聽閾
平均值,六歲以下達二十一分貝以上者;七歲以上達二十五分貝以上
。
二、聽力無法以前款行為式純音聽力測定時,以聽覺電生理檢查方式測定
後認定。
小寶已經8歲,所以優耳的聽閥值要25分貝以上才符合聽障標準,小寶不符合聽障標準
想請問如果是6歲多應該要是21分貝以上還是25分貝以上?
6. 八歲的小寶經行為式純音聽力檢查結果,其優耳之 500、1000、200..-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