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願時效:訴願法第14條,訴願之提★,...
訴願-是指當行政處分影響人民權益時,人民認該行政處分有違法或不 當之情形時,即得依法請求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重新審查其合法 性或妥適性。個人理解是-你這樣做不對喔!這樣違法!你給老子重新處理!
請願-是指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個人權益維護,得向職權所屬 之民意機關或各該主管機關直接所為的意見表達。個人理解是-你這樣做不好喔!雖然沒有違法!
陳情-係指人民對於行政興革之建議、行政法令之查詢、行政違失之舉 發或行政上權益之維護,以書面或言詞向各機關提出之具體意見表達。 個人理解是-你這樣做啦!這樣做不錯喔!
訴願→行政訴訟→行政訴訟上訴
6. 現行不服行政處分之行政救濟程序為何? (A)請願→訴願→再訴願(B)請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