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 第92條
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
我的確因為"人數可得確定"這幾個字而不敢選C...
爛題目,出題者亂改法條
“範圍可得確定”和“人數可得確定”意思差很多
60 一般處分與行政處分之主要區別,在於: (A)一般處分不屬於行政處分而係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