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以下何者不是貪污治罪條例可適用的情況?(A)公務員意圖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違背法令收募稅捐或公債者(B)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C)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D)一般民眾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 助之處境,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