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依據菸酒稅法徵收之健康福利捐,徵收之客體為: (A)酒類 (B)菸類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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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公報 第94卷 第43期 委員會紀錄 (以下僅節錄相關部分)
林部長全: 有關菸品健康福利捐依法係用於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防制菸害、衛生保健及社會福利,性質上屬專款專用之特別公課而非稅捐範疇,宜由用款機關主政,行政院衛生署乃將其法源移列菸害防制法規範,同時修正徵收金額由現行每千支(或公斤)250 元,調高為每千支(或公斤)500 元,以期達到以價制量之防制菸害效果;另考量稽徵技術及人力等實務問題,菸品健康福利捐仍由菸酒稅稽徵機關於徵收菸酒稅時代徵之。
● 立法院公報 第95卷 第2期 院會紀錄 (以下僅節錄相關部分)
3.回歸健康捐係特別公課之法理 (1)健康福利捐係專款專用之特別公課,與憲法第十九條一般捐... 查看完整內容 |
3F lys36.wordpre 研一上 (2023/09/07)
(0890328 制定) 菸酒稅法 第 22 條 菸品另徵健康福利捐,其應徵金額如下: 一、紙菸:每千支徵收新臺幣二百五十元。 二、菸絲:每公斤徵收新臺幣二百五十元。 三、雪茄:每公斤徵收新臺幣二百五十元。 四、其他菸品:每公斤徵收新臺幣二百五十元。 前項所徵健康福利捐金額,應於本法公布實施二年後,重新檢討。 依本法稽徵之健康福利捐應用於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衛生保健及社會福利。 前項健康福利捐之分配及運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於本法通過後一年內訂定,並送立法院審查。
理由 本法稽徵之健康福利捐應用於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衛生保健及社會福利。 前項健康福利捐之分配及運作辦法,... 查看完整內容 |
4F lys36.wordpre 研一上 (2023/09/07)
(以下僅節錄部分條文)
(0960615 全文修正) 菸害防制法 第 4 條 菸品應徵健康福利捐,其金額如下: 一、紙菸:每千支新臺幣五百元。 二、菸絲:每公斤新臺幣五百元。 三、雪茄:每公斤新臺幣五百元。 四、其他菸品:每公斤新臺幣五百元。
理由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0980112 修正) 菸害防制法 第 4 條 菸品應徵健康福利捐,其金額如下: 一、紙菸:每千支新臺幣一千元。 二、菸絲:每公斤新臺幣一千元。 三、雪茄:每公斤新臺幣一千元。 四、其他菸品:每公斤新臺幣一千元。
理由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1120112 全文修正) 菸害防制法 第 4 條 菸品應徵健康福利捐,其金額如下: 一、紙菸:每千支新臺幣一千元。 二、菸絲:每公...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