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原告甲以乙為被告,向該管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乙應給付甲新臺幣(下同)2..-阿摩線上測驗
4F 祝各位考生上岸 大一上 (2021/09/04)
(A)本件訴訟係屬財產權之訴訟且其標的金額雖已逾 50 萬元,法院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審理→正確。 僅基於票據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 第 427 條第2項6款,本於票據有所請求而涉訟者,適用簡易程序。 (B)若適用簡易訴訟程序,而乙於言詞辯論期日未到場,法院得依到場甲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 判決,不得逕依職權一造辯論而為判決,第二次以後始可依職權為之 第433-3條 簡易訴訟程序,言詞辯論期日,當事人一造不到場,法院得依職權由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C)若適用簡易訴訟程序,而乙對訴訟標的為認諾者,法院所製作之判決書可僅記載主文,而不記載事實及理由→正確 第 434-1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判決書得僅記載主文︰ 一、本於當事人對於訴訟標的之...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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