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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行政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0.公務員懲戒法中最嚴重的懲戒處分是:
(A)休職
(B)記過
(C)免除職務
(D)降級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109年普考一般民政增額入 研一上 (2017/11/25)
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一、免除職務。NEW   效果 : 取消公務員資格( 一次就再見 )   你只能重考二、撤職。 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NEW     效果 : 減少以後的退(職)金,但公務員身分保留 ( 已退休者/離職者亦適用 )四、.....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2F
Taotieh 大二上 (2019/08/14)

法規名稱:公務員懲戒法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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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為了夢想犧牲在所難免 國一下 (2020/12/06)

公務員懲戒法§11:免除職務,免其現職,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

14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1/01/27)

(A)休職

《公務員懲戒法》第14條:「I. 休職,休其現職,停發俸(薪)給,並不得申請退休、退伍或在其他機關任職;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II. 休職期滿,許其回復原職務或相當之其他職務。自復職之日起,二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III. 前項復職,得於休職期滿前三十日內提出申請,並準用公務人員保障法之復職規定辦理。」

(B)記過

《公務員懲戒法》第18條:「記過,得為記過一次或二次。自記過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一年內記過累計三次者,依其現職之俸(薪)級降一級改敘;無級可降者,準用第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

(C)免除職務

《公務員懲戒法》第11條:「免除職務,免其現職,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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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公務員懲戒法中最嚴重的懲戒處分是: (A)休職 (B)記過 (C)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