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9年 - 99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_從業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內勤_櫃台業務:郵政法規大意 :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 、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 、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18537
年份:99年
科目:(舊)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
60.有關郵件投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郵件以其機關或機構之地址為收件地址者,得交與機關或機構內之接收郵件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接收郵件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拒收掛號郵件時,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B)偏遠地區住戶或村落,平均一個月郵件不足 400 件者,得不按址投遞,其投遞方式,由中華郵政公司訂定並公告之
(C)欠資郵件,除另有規定外,向收件人收取欠資及欠資手續費
(D)收件地址係地面層以外樓層之掛號郵件,無法依郵政法第 24 條第 1 項規定投遞者,均送交指定郵局招領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第 49 條下列地區之郵件,中華郵政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