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得報直轄市、縣..-阿摩線上測驗
2F 衝啊~~~今年一定上 大三上 (2018/06/27)
第20條並沒有提到限制幾人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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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Huiping Lin 小三下 (2022/02/23)
法規名稱: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1 月 27 日 第 16 條 1 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三歲 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但離島、偏遠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 ,因區域內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人數稀少,致其招收人數無法單獨成班者,得報直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以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進行混齡編班,每班 以十五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