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申訴委員會:未兼行政不得少於委員的1/2(新法未規定)教師申訴委員會:未兼行政不得少於委員的2/3教師評審委員會:未兼行政不得少於委員的1/2
60. 學校為處理學生申訴案件,應設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其中委員未兼行政職務的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