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憲法第171條:「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憲法第172條:「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撤銷(德語:Anfechtung)為法律專用術語,當某個意思表示的發出人所想要成立的法律行為有瑕疪時,該意思表示的發出人可以將其所發出的意思表示收回,讓該法律行為溯及至成立時失效,或是讓該法律行為不能成立。
61自治規則與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其效力為何? (A)無效(B)廢止(..-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