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直轄市、縣(市)政府得組設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但申請調處案件如有下列何種情形者, 應不予調處?
(A)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積欠管理費事件
(B)有關管理委員選任事項之爭議事件
(C)管理委員會未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
(D)已訴請法院審理中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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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 B(10), C(41), D(658), E(0) #317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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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市)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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