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卡新福利】寫作批改懸賞券,將於 2024/12/31 23:59:59 過期,還沒使用或領取,趕快前往領取並使用吧! 前往查看

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1 關於律師懲戒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律師懲戒委員會之委員係無給職
(B)律師懲戒委員會之委員須具有律師資格
(C)律師懲戒委員會召開評議會時,應通知被付懲戒人到會陳述意見
(D)評議會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始得開會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1F
劉家名 大四上 (2016/06/29)
由高等法院法官三人、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一人及律師五人組織
2F
ting 高一上 (2021/10/21)

(A)          律師懲戒及審議細則第 2 條

I.    律師懲戒委員會及律師懲戒再審議委員會之委員,法官三人由臺灣高等法院指定,檢察官三人由臺灣高等檢察署指定,律師七人由全國律師聯合會推薦,學者或社會公正人士二人由臺灣高等法院就臺灣高等檢察署及全國律師聯合會各自推舉三人之名單中遴聘之;委員長由委員互選之。

II.  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及律師懲戒覆審再審議委員會之委員,法官三人由最高法院指定,檢察官三人由最高檢察署指定,律師七人由全國律師聯合會推薦,學者或社會公正人士二人由最高法院就最高檢察署及全國律師聯合會各自推舉三人之名單中遴聘之;委員長由委員互選之。

III.前二項委員均為無給職,任期一年。

I...


查看完整內容

61 關於律師懲戒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律師懲戒委員會之委員係無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