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項C
第318條(一部或緩期清償)
債務人無為一部清償之權利。但法院得斟酌債務人之境況,許其於無甚害於債權人利益之相當期限內,分期給付,或緩期清償。 法院許為分期給付者,債務人一期遲延給付時,債權人得請求全部清償。 給付不可分者,法院得比照第一項但書之規定,許其緩期清償。
61.有關債之清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除當事人另有訂定或依債之性質不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