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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1.行政處分之撤銷,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幾年內為之?
(A) 一年
(B) 二年
(C) 三年
(D) 五年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1F
nicole 國三下 (2015/05/15)
行政執行法第121條
2F
江瘦瘦 高一下 (2015/12/06)
行政程序法121條
3F
小苑仔 高二上 (2016/12/14)

行政程序法 第121條 撤銷處分之除斥期間與信賴補償時效

第117條之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前條之補償請求權,自行政機關告知其事由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處分撤銷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61.行政處分之撤銷,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幾年內為之?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