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卷-英文學習功能需求】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6/03 12:00。 前往查看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 根據現行勞動基準法,雇主在某些條件下可向勞工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但不包括下列何種情況?
(A)虧損或業務緊縮
(B)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
(C)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
(D)勞工對雇主所供之勞動條件提出異議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All pass 大三下 (2014/12/07)
第 11 條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F
waste36 高三上 (2019/06/15)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3F
waste36 高三上 (2019/06/15)
第 12 條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
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
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第 14 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
虞者。
...
查看完整內容

25 根據現行勞動基準法,雇主在某些條件下可向勞工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但不包括下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