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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 下列何者,非訴之客觀合併?
(A)被告持支票向原告借款,原告以一訴提起給付票款之訴與清償借款之訴
(B)原告起訴請求離婚,同時請求因離婚原因事實所生損害之賠償
(C)原告請求被告返還土地,同時請求賠償相當於租金之損害賠償
(D)原告請求被告及其僱用人賠償因受僱人之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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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王致捷 (2014/08/14)
這題很單純,248客觀合併的構成要.....看完整詳解
10F
行雲流水 大一下 (2019/12/08)

客觀合併( 物之合併 ) --> 同一人 -->合併有二個以上訴訟標的


主觀合併( 人之合併 ) --> 同一訴訟標的 -->二個人以上合併
11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2/13)

訴之客觀合併? 

為達訴訟經濟及統一解決紛爭之目的。

訴的客觀合併,既在使相同當事人間就私權紛爭,利用同一訴訟程序辯論、 裁判,

以節省當事人及法院勞費,並使相關連之訴訟事件受同一裁判,避免發生矛盾

所以

按客觀的預備合併之訴,其本位聲明與備位聲明雖應為相互排斥而不能並存

 第一彈中打不中 第二彈再發 

(C)預備的合併   舉例說明如下:

原告主張與被告訂立A物的買賣契約,並已經支付被告買賣價金20萬元。其訴之聲明請求命被告 1st交付A物並移轉所有權予原告,同時聲明,如前一請求無理由,則請求命被告2nd 返還該已付價金20萬元予原告


(A)被告持支票向原告借款,原告以一訴提起給付票款之訴與清償借款之訴 
(B)原告起訴請求離婚,同時請求因離婚原因事實所生損害之賠償 
(C)原告請求被告返還土地,同時請求賠償相當於租金之損害賠償 

12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3/07/19)
(D) 原告請求被告及其僱用人賠償因受僱人之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訴之主觀合併(人的合併)

17 下列何者,非訴之客觀合併? (A)被告持支票向原告借款,原告以一訴提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