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4.十九歲之大學生甲在學校打籃球時,為了搶球不慎將同學乙撞倒在地,造成乙手臂..-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骨頭(一般警特行政上榜) 大四下 (2019/11/21)
容許風險是客觀歸責理論下所思考的問題,而客觀歸責理論目的,是要限制因果關系的聯結(即存在)。 容許危險,有部份學者認為是種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雖然容許危險還有很大爭議,不過本質上應該是不同概念)。 舉例: 甲、乙、丙、丁、戍、已六人在籃球場上打籃球,比賽中甲為不使乙得分,明知於乙投籃時,將其推倒會使乙重心不穩跌倒受傷,仍為之,.....看完整詳解 |
6F
|
7F @(司法警察正取) 大三上 (2022/03/05)
資料來源:公設辯護人:打籃球意外使人受傷,沒有法律責任
|
8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