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劉姓臺商返回中國大陸老鄉投資鞋廠,砸下近500 萬人民幣,廠房並座落於當地開發區中,後來該 市政府強制徵地,且未發給任何補償。不僅如此,市政府還將被徵收之開發區土地轉讓給其他房地 產開發商,轉手牟利。就本案而言,劉姓臺商可依何協議主張其權益?
(A)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B)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
(C)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
(D)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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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 B(194), C(5), D(7), E(0) #927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