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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行政院在執行緊急命令時,得否制頒緊急命令執行要點?
(A)不可以,頒布緊急命令為專屬於總統的職權,行政院僅能依據緊急命令執行
(B)不可以,緊急命令不得授權執行機關為補充規定
(C)可以,執行機關得視需要制頒緊急命令執行要點,無須經立法院追認
(D)可以,但應於緊急命令中明文規定,由執行機關為補充規定之意旨,且在立法院完成追認程序後,始得發佈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Amy Chien 高三下 (2012/10/17)
釋字第 543 號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由此可知,緊急命令係總統為應付緊急危難或重大變故,直接依憲法授權所發布,具有暫時替代或變更法律效力之命令,.....看完整詳解
4F
Shih Lo 高一上 (2013/05/23)
樓上,題目問的是緊急命令能否另外增加施行細則唷,不是問緊急命令的發佈及追認。

另外4樓大大鑽牛角尖了  
"則應於.......,於立法院完成追認程序後,再行發布"  這句話跟題示D其實一樣。
5F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研一下 (2018/04/02)

釋字第 543 號

原則=>緊急命令不得再授權為補充規定即可逕予執行

例外=>行政院執行緊急命令時,制頒緊急命令執行要點但應緊急命令中明文規定,由執行機關為補充規定之意旨,且在立法院完成「追認」程序「始得發佈

6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行政院在執行緊急命令時,得否制頒緊急命令執行要點?(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