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有關國際法之政治庇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國家對於觸犯一般犯罪(如恐怖主義犯罪)之外國人,仍得給予政治庇護
(B)國家給予外國人政治庇護僅能於其領域內為之,不可於其領域外為之
(C)駐外使領館之政治庇護權是以領事關係公約為其法源依據
(D)有關政治庇護之規定已屬習慣國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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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7), B(396), C(239), D(172), E(0) #2049618
統計: A(117), B(396), C(239), D(172), E(0) #2049618
詳解 (共 5 筆)
#4170126
庇護區分為領域內庇護與領域外庇護。(B)
一、領域內庇護
依據1948世界人權宣言14條:人人為避免迫害,有權在他國尋求並享受庇護之自由。控訴之確源於非政治性的犯罪或源於違反聯合國宗旨與原則之行為者,不得享受此權力。
所謂非政治性犯罪是指從事侵略戰爭、滅絕種族、種族隔離、劫機、侵害外交代表等罪行及其他被國際條約或國際習慣法認為是國際罪刑之人。
聯合國安理會依照聯合國憲章第39條規定,於1368及1373號決議中認定恐怖活動「構成對於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威脅」,並在1379號決議中明確要求各國「斷絕對於恐怖活動者的財物支持或政治庇護」。(A)
二、領域外庇護
1961年維也納外交關係條約未承認使館擁有外交庇護權。外交庇護並非一般國際法之原則,亦未形成國際習慣,不過在實踐上作為一個暫時性措施,目前庇護權並無國際法上明文之規定。(C)
國際法院在1950年的庇護權案,亦主張外交庇護並非國際習慣(D)
外國領海、港口的軍艦亦不能給個人庇護,但如有人逃入軍艦、只能循外交途徑交涉,不能逕自侵入軍艦逮捕該人。
商船在外國領海或港口仍受當地國管轄,並無庇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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