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依據刑事訴訟法,下列何程序必須由律師強制代理?
(A)自訴
(B)聲請再議
(C)抗告
(D)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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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22), B(322), C(400), D(945), E(0) #135833
統計: A(2722), B(322), C(400), D(945), E(0) #135833
詳解 (共 9 筆)
#122957
陳老師教的 順便複習
被害人+檢察官=>告訴
第三人+檢察官=>告發
檢察官+法院=>公訴
被害人(應委任律師)+法院=>自訴
以下上課心得整理 敘述得可能不好
你有錢又想趕快討回公道 就去請律師幫你
你沒錢又不急著討回公道 就找檢察官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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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651
刑訴法第319條第二項:「自訴之提起,應委任律師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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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2748
被害人(自己)=>告訴
被害人(應委任律師)=>自訴
檢察官=>公訴
第三人=>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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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453
謝謝幫忙復習陳小宇老師教的!另人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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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8131
目前訴訟強制律師代理的有:民事三審上訴、刑事三審上訴、刑事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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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94
樓上的,...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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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6902
刑事訴訟法規定須律師強制代理的有:
1.上訴至第三審(最高法院)
2.自訴
3.向地方法院聲請交付審判
(B)聲請再議→對於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不服,由檢察官向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聲請再議
(C)抗告→對於未確定之裁定不服,由原審級法院向上級法院提起抗告
(D)非常上訴→對於已確定之判決不服,並以審判違背法令為理由,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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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39
搞不清何時是自訴?上訴?告訴?之類的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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