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7年 - 107-2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_新進人員甄試試題:含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71987 |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7年 - 107-2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_新進人員甄試試題:含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71987

年份:107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64.支票之執票人逾票據法第 130 條規定之提示付款期限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執票人仍可就票面金額向發票人追索
(B)發票人免除負擔票據責任
(C)執票人逾票據法規定之提示付款期限,喪失票據權利
(D)發票人因執票人怠於提示,致其受有損害,可請求執票人賠償,賠償金額得逾票面金額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推薦的詳解#3007332
未解鎖
<票據法>第132條:執票人...
(共 8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0
推薦的詳解#3381801
未解鎖
即使提示期限經過,支票發票人仍負擔最後付...
(共 4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