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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警察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3 下列何者並非警察人員執行職務,得使用警刀或槍械之原因?
(A)依法令戒備意外時
(B)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C)警察人員之身體遭受強暴時
(D)依法應拘禁之人脫逃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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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頭(一般警特行政上榜) 大四下 (2018/11/14)
警械使用條例 第 2 條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金榜題名 國二下 (2018/12/16)

警械條例第4條 

4F
柚子 國二上 (2020/05/11)

警械使用條例 第 2 條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棍指揮:

一、指揮交通。

二、疏導群眾。
三、戒備意外。(A)


警械使用條例第 4 條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槍械

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

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B)

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脫逃時。(D)

四、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航空器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危害或脅迫時。

五、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C)

六、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

七、有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形,非使用警刀、槍械不足以制止時。

前項情形於必要時,得併使用其他經核定之器械。

5F
小明 小五上 (2020/11/02)

(A)依法令戒備意外時


得警棍指揮



(B)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C)警察人員之身體遭受強暴時


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D)依法應拘禁之人脫逃時


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2&flno=4

警械使用條例 第 4 條

(得使用警刀或槍械之情形)


I.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


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B)


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脫逃時。   (D)


四、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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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下列何者並非警察人員執行職務,得使用警刀或槍械之原因? (A)依法令戒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