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25 條
各機關初任簡任、薦任、委任官等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
呈請總統任命。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4 月 03 日
應修改答案為B
50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之規定,各機關初任委任公務人員,經考試院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