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甲與乙均為 18 歲,有意結婚,盜用雙方父母印章謊稱已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結婚..-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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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110515040 大一下 (2022/07/21)
(A) 甲、乙均為無程序能力人,甲應由其母為法定代理人、乙應由其父母為法定代理人,分別為甲、乙進行訴訟 >>>>>錯,依家事事件法14 II,「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就有關其身分及人身自由之事件,有程序能力。」甲乙二人均已18歲,已有程序能力。 2023年民法新法施行後,甲乙為成年人,亦有程序能力。 (B) 丙與甲、乙之訴訟進行至第二審程序時,乙之父亦以甲、乙為被告提起撤銷婚姻訴訟,受訴法院應將其訴訟裁定移送於該第二審法院合併裁判 >>>>>正確,家事41 V:「前項終局裁判為第一審法院之裁判,並經合法上訴第二審者,受移送法院應將移送之事件併送第二審法院合併審理。」 (C) 設甲...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