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7條第2款規定:「於警察人員依法調查或查察時,就其姓..-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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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小明 小五上 (2020/12/16)
(A)拘留與罰鍰均屬行政罰法第1條及第2條之處罰種類
「拘留」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特別規定」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210&flno=1 行政罰法 第 1 條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而受罰鍰、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時,適用本法。但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210&flno=2 行政罰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其他種類行政罰,指下列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一、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限制或停止營業、吊扣證照、命令停工或停止使用、禁止行駛、禁止出入港口、機場或特定場所、禁止製造、販賣、輸出入、禁止申請或其...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