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下列關於第三審上訴之敘述,何者為正確?
(A)原判決法院不得審查當事人提出之上訴理由狀是否具體指摘原判決如何違背法令
(B)上訴人未於上訴狀表明上訴理由者,應於提起上訴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提出理由書,逾期提出,其上訴仍為不合法
(C)第二審法院維持第一審法院所為原告一部勝訴、一部敗訴判決,原告提起第三審上訴,被告於上訴期間屆滿後得附帶提起第三審上訴
(D)第二審判決命甲返還借款予乙,甲以其於第二審判決後主動清償為由提起第三審上訴,第三審法院依甲提出之證物,認甲確已清償時,應廢棄原判決改判駁回乙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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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F因為20日後於二審法院裁定駁回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