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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人事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6.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之任期均為幾年,任滿得連任?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答案:C
難度: 困難
1F
陳佳琪 高二上 (2012/11/16)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 第4條

 

本會置委員十人至十四人,其中五人至七人專任,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考試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餘五人至七人兼任,由考試院院長聘兼之;任期均為三年,任滿得連任。但兼任委員為有關機關副首長者,其任期隨職務異動而更易。
前項專任委員具有同一黨籍者,不超過其總額二分之一。

66.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之任期均為幾年,任滿得連任? (A)一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