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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 - 9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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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4年 - 9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37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4年 - 9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37
年份:
94年
科目:
公職◆憲法
66.法官受到司法院區域輪調之通知,如有不服,是否有法定救濟途徑?
(A)得提起民事訴訟
(B)得向人事行政局提起訴願
(C)得提起申訴
(D)得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複審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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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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