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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6.銀行法規定,銀行不得對該法所定之利害關係人為無擔保授信。下列何者不屬於銀行法所規定之無擔保授信利 害關係人之範圍内?
(A)分行副理
(B)董事
(C)辦理授信之職員之配偶擔任總經理之企業
(D)銀行持有實收資本總額2%之企業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1F
Lisa 大二上 (2021/01/07)

第 32 條

銀行不得對其持有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三以上之企業,或本行負責人﹑職

員﹑或主要股東,或對與本行負責人或辦理授信之職員有利害關係者,為

無擔保授信。但消費者貸款及對政府貸款不在此限。

前項消費者貸款額度,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本法所稱主要股東係指持有銀行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者;主要股

東為自然人時,本人之配偶與其未成年子女之持股應計入本人之持股。

66.銀行法規定,銀行不得對該法所定之利害關係人為無擔保授信。下列何者不屬於銀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