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依洗錢防制法規定,金融機構因執行業務而辦理國內外交易,應留存必要交易紀錄。請問該交易紀錄之保存,自交 易完成時起,原則上應至少保存幾年?
(A)五年
(B)十年
(C)十五年
(D)永久保存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66), B(6), C(11), D(4), E(0) #3335633

詳解 (共 2 筆)

#6247592
洗錢防制法第10條第2項:「前項必要交易紀錄之保存,自交易完成時起,應至少保存五年。但法律另有較長保存期間規定者,從其規定。」
1
0
#6401348
根據洗錢防制法
第 10 條
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因執行業務而辦理國內外交易,應留存必要交易紀錄
前項必要交易紀錄之保存,自交易完成時起應至少保存五年。但法律另有較長保存期間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一項留存必要交易紀錄之適用交易範圍、程序、方式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法務部及相關機關定之;於訂定前應徵詢相關公會之意見。
違反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或前項所定辦法中有關留存必要交易紀錄之範圍、程序、方式之規定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金融機構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處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946463
未解鎖
洗錢防制法要求之交易紀錄,至少應保存幾...
(共 13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