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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2年 - 112-2 第一銀行新進人員甄選試題_一般行員、專案助理理財人員:含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銀行法及洗錢防制相關法令#123419 |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2 第一銀行新進人員甄選試題_一般行員、專案助理理財人員:含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銀行法及洗錢防制相關法令#123419

年份:112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70.依洗錢防制法規定,無正當理由收集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向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之事業或第三方 支付服務業申請之帳號,而有下列何種情形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A.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之方法犯之 B.以期約或交付對價使他人交付或 提供而犯之 C.以強暴、脅迫、詐術、監視、控制、引誘或其他不正方法而犯之
(A)僅 AC
(B)僅 BC
(C)僅 AB
(D) 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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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洗錢防制法第21條第1項:「無正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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