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2008 年,新北市大漢溪三鶯橋下的原住民違建戶在社運團體聲援下前往縣政府,抗 議縣府曾允諾於原住民族新部落規畫興建完成前,暫緩拆除,但如今卻要執行拆除, 要求縣府讓他們就地合法居住。原住民由原鄉遷移至都市後,明知危險仍然選擇居 住在三鶯橋下行水區居住的可能原因是:(甲)社區的認同感;(乙)居住空間較貼近 大自然;(丙)都市房價過高;(丁)較佳的社會福利;(戊)交通較為便捷。
(A)甲乙丙
(B)丙丁戊
(C)甲乙丁
(D) 乙丙戊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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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到都市後想要找一些家個是他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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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題目:67.2008 年,新北市大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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