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
公發布/函頒日期: 民國 97 年 02 月 20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8 年 11 月 08 日
原本題目:31 依民國 99 年 8 月 9 日警政署頒「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下列何項工作並非分駐(派出)所所長 之職責? (A)每週至少應於勤前教育時,對員警施予家戶訪查進度考詢 (B)對所屬警勤區員警,每二週以督帶勤方式全程抽查警勤區一名以上 (C)每年年終應複評複雜警勤區員警,以避免因能力不足,致轄區治安重點資料未依規定建置與訪查 (D)每年年度結束前應完成各勤區基本資料工作進度評核與指導,並將指導事項填於督導人員檢視表 .修改成為31 依民國 99 年 8 月 9 日警政署頒「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下列何項工作並非分駐(派出)所所長 之職責? (A)每週至少應於勤前教育時,對員警施予家戶訪查進度考詢 (B)對所屬警勤區員警,每二週以督帶勤方式全程抽查警勤區一名以上 (C)每年年終應複評複雜警勤區員警,以避免因能力不足,致轄區治安重點資料未依規定建置與訪查 (D)每年年度結束前應完成各勤區基本資料工作進度評核與指導,並將指導事項填於督導人員檢視表 (E)已刪除
【已刪除】31 依民國 99 年 8 月 9 日警政署頒「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