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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8 某旅行社招攬日本五日遊,出團後因遇有不得已之事由,必須變更既定之旅遊行程者,若有旅客不同意時,則依民法規定該旅客有何權利可以主張?
(A)解除契約
(B)終止契約
(C)旅客無不同意之權
(D)得請求返還全額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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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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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 國三下 (2017/09/24)
解除契約是解除後,契約根本不存在;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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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Chiao Amy (2023/08/09)
在法律上,「終止契約」係指使契約「不繼續」發生效力,日後交易雙方不再受該契約之拘束,但是在終止「前」之法律關係仍然有效。終止權相較解除權,則係指在法律規定或契約約定之終止事由發生時,當事人得行使終止權(口頭或書面皆可),使法律關係向後消滅,通常適用於繼續性的契約中(如租賃、雇傭契約)。然而,應注意行使終止權之前的法律關係仍然存在,以免法律關係陷於不安定。因此,對於契約當事人而言,終止以前的法律關係依然存在,解除權的效力將使契約溯及既往失效。
5F
每天ㄧ點一滴的努力(暫不打 大四下 (2024/02/06)

第五一四條之五
旅遊營業人非有不得已之事由,不得變更旅遊內容。
旅遊營業人依前項規定變更旅遊內容時,其因此所減少之費用,應退還於旅客;所增加之費用,不得向旅客收取。
旅遊營業人依第一項規定變更旅程時,旅客不同意者,得終止契約
旅客依前項規定終止契約時,得請求旅遊營業人墊付費用將其送回原出發地。於到達後,由旅客附加利息償還之。

68某旅行社招攬日本五日遊,出團後因遇有不得已之事由,必須變更既定之旅遊行程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