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法
第 12 條
本法稱擔保授信,謂對銀行之授信,提供左列之一為擔保者:
一、不動產或動產抵押權。
二、動產或權利質權。>A.B.對
三、借款人營業交易所發生之應收票據。
四、各級政府公庫主管機關、銀行或經政府核准設立之信用保證機構之保證。>C對、D錯
補充:
銀行法施行細則 第 2 條
本法第十二條第四款所稱經政府核准設立之信用保證機構,係指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財團法人華僑貸款信用保證基金或其他經財政部核准設立或認可之信用保證機構。
另外考點,補充:
董事之連帶保證>不能作為擔保
68.下列何者不屬於銀行法規定「擔保授信」之「擔保」? (A)就機器設備設..-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