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彰化銀行_新進人員甄試試題:(1)會計學概要(2)貨幣銀行學概要(3)銀行法概要(4)票據法概要(5)洗錢防制法及相關法規#119798
年份:113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68.依洗錢防制法規定,檢察官於偵查中,有事實足認被告利用帳戶犯洗錢防制法第 14 條之罪者,得聲請該管法院指定
多久之期間,對該筆交易之財產為禁止提款、轉帳、付款、交付、轉讓或其他必要處分之命令?
(A)一個月以內之期間
(B)二個月以內之期間
(C)三個月以內之期間
(D)六個月以內之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