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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68.公職人員應於就職三個月內申報財產,並應於多久期間內定期申報?
(A)每六個月
(B)每年
(C)每二年
(D)每三年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1F
加油 大一上 (2016/11/14)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3

公職人員應於就(到)職三個月內申報財產,每年並定期申報一次。同一申報年度已辦理就(到)職申報者,免為該年度之定期申報。

公職人員於喪失前條所定應申報財產之身分起二個月內,應將卸(離)職解除代理當日之財產情形,向原受理財產申報機關(構)申報。但於辦理卸(離)職或解除代理申報期間內,再任應申報財產之公職時,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就(到)職申報,免卸(離)職或解除代理申報。

68.公職人員應於就職三個月內申報財產,並應於多久期間內定期申報? (A)每六..-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