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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8.68 依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三八二號解釋,有關對學生遭到退學或類此處分自得依法提起行政爭訟,對於此號解釋內容,以下何者敘述為不正確?
(A)對公立有適用,私立學校則依其校規處置
(B)所謂退學或類此處分,不問原因事實源於學業或操行皆包含在內
(C)須先用盡校內申訴程序,且在申訴終了前,宜先停止原處分之執行
(D)受理爭訟事件之教育主管機關或行政法院應儘量尊重學校之裁量或判斷


答案:A
難度: 簡單

10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倒數 2天 ,已有 3 則答案
黃詠翔 大一下 (2017/02/13):

(A)不管是公立或私立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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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已上岸,朝三等邁進 大四下 (2023/01/31):
私立學校是受委託行使公權力的行政機關,在實施教育的範圍內有錄取學生、確認學籍、核發畢業或學位證書等權限,是法律在特定範圍內授予行使公權力之教育機構
又由於退學或類此處分重大影響憲法中公民受教育之權利
故遭受此處分時,無論公立或私立學校之學生皆可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程序,但應先使用校內申訴之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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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爭上游 國二下 (2023/04/05):

司法院釋字382號解釋的重點如下:
1 本號解釋適用對象為「各級學校」,故包含「公私立學校」。A選項僅公立學校學生能提訴訟是錯的
2 對學生所為「退學或類此之處分行為」,應為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上之行政處分。處分之學生於用盡校內申訴途徑未獲救濟者,自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故C選項為正確
3 不論是學業或是操行都有可能是讓學生退學的原因,而大法官也表明只要是退學或類此之處分,都可以提行政爭訟,所以B其實是正確的。
4 對於學生之懲處方式,屬學校之「裁量權」,法院之審查應以是否有裁量濫用、逾越或怠惰為標準。簡單來說,就是只能審查學校之處罰有沒有違法,至於處罰之具體內容,應尊重學校之專業判斷。選項D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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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68 依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三八二號解釋,有關對學生遭到退學或類此處分自得依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