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人民於法定期間內,向無管轄權機關提出申請者,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該受理申請..-阿摩線上測驗
2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04/28)
《行政程序法》第17條:「I. 行政機關對事件管轄權之有無,應依職權調查;其認無管轄權者,應即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當事人。II. 人民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申請,依前項規定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者,視同已在法定期間內向有管轄權之機關提出申請。」 參考資料: 1. 《行政程序法》,民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055) |
3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