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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0 立法委員提案修正「監察法」,將對政務官的彈劾權移轉給立法院行使,其目的在於落實質詢權, 避免質詢權被架空。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憲法第 67 條第 2 項規定:「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因此監 察委員就其執行職務事項應到會備詢
(B)倘若修正案已經三讀通過,而在總統公布之前,監察院得以「窒礙難行」為由提出覆議案
(C)修正案經總統公布生效後,監察院可以自己再提出「監察法修正案」
(D)監察院可以針對立法院修正通過之「監察法」,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並同時行使對政務官 之彈劾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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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1F
陳顥銓 國三下 (2015/05/19)
誰能解釋一下A哪裡錯!!
2F
Jean Tsai (2016/08/02)
釋字461號解釋理由書
3F
Joyce Liau 小三下 (2020/01/07)

(A)按釋字第 461 號解釋,基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監察委員屬監察院中獨立行使職權之人員,得不受立法院邀請列席備詢。

(B)按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2 項第 2 款,覆議案應由行政院為之,而非監察院。

(C)按釋字第 3 號解釋,基於五權分治,平等相為之體制,監察院關於其所掌之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D)監察院若認系爭法律之適用上有牴觸憲法之疑義,得依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1 款聲請解釋憲法,惟於解釋作成前,該法仍具效力,故監察院此時應無彈劾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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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立法委員提案修正「監察法」,將對政務官的彈劾權移轉給立法院行使,其目的在於..-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