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憲兵隊隊長甲為調查乙的竊盜案件,於經檢察官同意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下列敘..-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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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Fighting 小二下 (2018/05/24)
第229條第1項 下列各員,於其管轄區域內為司法警察官,有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之職權: 一、警政署署長、警察局局長或警察總隊總隊長。 二、憲兵隊長官。 三、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相當於前二款司法警察官之職權者。 第230條第1項、第2項 下列各員為司法警察官,應受檢察官之指揮,偵查犯罪: 一、警察官長。 二、憲兵隊官長、士官。 三、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司法警察官之職權者。 前項司法警察官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並將調查之情形報告該管檢察官及前條之司法警察官。 第128-1條第1項、第2項 偵查中檢察官認有搜索之必要者,除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二項所定情形外,應以書面記載前條第二項各款之事項,並敘述理由,聲請該管法院核發搜索票。 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認有搜索之必要時,得依前項規定,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