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透過議會控制以達到行政責任的確保,這是屬於以下何種行政責任的確保途徑?(A..-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5F 龜龜 高一上 (2013/01/08)
~精修 (一) : 有關「行政責任」的「確保途徑分析架構」,一般區分為 : 一、「外部正式」確保途徑 : (一)「議會控制」=「立法控制」: 如果「行政部門」有「不法」、「不當」或「越軌」情事 →「議會」(「立法院」) 有權加以「批評」、「要求改正」。 (二)「司法控制」=「法院控制」: 「行政部門」有「違法亂紀」的情事 →「法院」可經由「判決」,採取「制裁行動」,使「行政權」受到「憲法」及「法律」的「約束」。 (三)「行政監察員」: 1.「行政監察員」( Ombudsman ) →「最早」見諸於「1809年」的「北歐」-「瑞典」。 2.「行政監察員」( Ombudsman ) →「美國」到了「1970年代」開始「設立」。 3.「行政監察員」( Ombudsman ) → 「主要功能」在於 : (1)...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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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fuji7463_108初 高二上 (2019/09/15)
字詞的用法和釋義 什麼是"正式" 途徑 ? 正式 - 即指有法規制度 。 " 民意機構 " 對 " 行政" 組織而言是 "外" 部+" 正 " 式途徑(正式指有某部法律明文 , 如憲法是最簡單、最容易舉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