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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 甲機關與乙公司簽訂「大甲溪砂石河道整理採取整體管理改善計畫委託契約書」後,因 921 大地震及河道占耕戶之抗爭,致乙公司僅能於契約有效期間內,採取少量土石,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公司不得因情事變更而請求甲機關調整契約內容
(B)甲機關拒絕調整契約時,乙公司得提起撤銷訴訟
(C)河道占耕戶抗爭,並非當時所得預料,故乙公司得請求終止契約
(D)甲機關得因 921 大地震而不能調整契約內容,逕行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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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1F
祝各位考生上岸 大一上 (2021/08/07)
行政契約締結後,因有情事重大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原約定顯失公平者,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適當調整契約內容。如不能調整,得終止契約。

前項情形,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時,行政機關為維護公益,得於補償相對人之損失後,命其繼續履行原約定之義務。

第一項之請求調整或終止與第二項補償之決定,應以書面敘明理由為之。

相對人對第二項補償金額不同意時,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A)乙公司不得因情事變更而請求甲機關調整契約內容
依據行政程序法147,雙方均得請求。

(B)甲機關拒絕調整契約時,乙公司得提起撤銷訴訟
依據行政程序法147,得請求他方調整,拒絕時得終止契約,不須提起訴訟。

(C)河道占耕戶抗爭,並非當時所得預料,故乙公司得請求終止契約
河道占耕戶抗爭依一般經驗,應為訂約當時所得預料,故非情事變更,不得終止契約。

(D)甲機關得因 921 大地震而不能調整契約內容,逕行終止契約
依據行政程序法147條1項後段,得終止契約。

25 甲機關與乙公司簽訂「大甲溪砂石河道整理採取整體管理改善計畫委託契約書」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