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72年3月23日商11159號發布日期:72年3月23日△複數表決權特別股(註:107年11月1日施行之公司法第157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允許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以章程規定複數表決權特別股。)查公司法第179條第1項規定「公司各股東,除有第157條第3款(按:應為第157條第1項第3款)情形外,每股有一表決權。」參照同法第157條第3款(按:應為第157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司發行特別股時,應於章程中訂定特別股之股東行使表決權之順序、限制或無表決權。」條文中所稱「行使表決權之限制」固不能解釋為每股享有數表決權,「行使表決權之順序」亦僅在分別普通股股東與特別股股東,或二種以上特別股股東對同一事項決議之先後,而與表決權之多寡應無關連,故依現行法應不能容有每股享有數表決權之特別股發行。(經濟部72年3月23日商11159號)依公司法第157條第3項第1款,公開發行公司不得發行複數表決權特別股,非公發公司則可
13 X 股份有限公司為一家成立多年之建設公司,受到大環境之影響,近年來,公司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