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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7 依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的提案權與審理權分別屬於那些機構?①立法院 ②行政院 ③監察院 ④憲法法庭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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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Bill Lai 大一下 (2013/01/04)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2/3以上之決議,.....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連家儀 幼兒園下 (2021/10/19)

監察院  不能對總統 副總統民意代表提彈劾案

             只能對 (中央 地方)公務人員 及 司法考試監察院之 失職 或 違法人員 提彈劾案

立法院  提出 總統 副總統 罷免 彈劾案

3F
lys36.wordpre 研一上 (2023/06/13)

(以下僅節錄部分條文)

 

(0830728 全文修正)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2 條

監察院向國民大會提出之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經國民大會代表總額三分之二同意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0860718 全文修正)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2 條

立法院國民大會提出之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經國民大會代表總額三分之二同意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0930823 修正)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2 條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4F
lys36.wordpre 研一上 (2023/06/13)

(0820116 全文修正)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2 條

司法院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司法院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案件;並組成憲法法庭,合議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案件。

 

理由

配合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並參考立法院函頒之「立法慣用語詞」修正之。

 

(1071218 全文修正)

憲法訴訟法

第 1 條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之規定審理下列案件:

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

二、機關爭議案件。

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五、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六、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其他法律規定得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其聲請程序應依其性質,分別適用解釋憲法或統一解釋法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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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依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的提案權與審理權分別屬於那些機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