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 依據行政程序法,關於行政契約締結後調整契約內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機關得任意片面調整契約內容
(B)締結行政契約之雙方當事人,因情事重大變更,得請求調整契約內容
(C)行政機關為防止公益之重大危害,得片面調整契約內容,且無須補償相對人損失
(D)法律未明文規定,故雙方當事人均無法以任何理由調整契約內容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知道自己無知(謙虛),自狂 研一上 (2018/04/22)
第146條(行政機關單方調整或終止契約之權利)  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者,行政機關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得於必要範圍內調整契約內容或終止契約。   前項之調整或終止,非補償相對人因此所受之財產上損失,不得為之。   第一項之調整或終止及第二項補償之決定,應以書面敘明理由為之。   相對人對第一項之調整難為履行者,得以書面敘明理由終止契約。   相對人對第二項補償金額不同意時,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第14.....看完整詳解
5F
鯊鯊上岸了 大四上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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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司法警察正取) 大三上 (2022/01/24)

行政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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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規資料庫

7F
@(司法警察正取) 大三上 (2022/01/24)

146(公益調整終止)

相對人為人民時 行政機關願意補償財產損失就可以調整/終止(人民對補償金額不滿可以提給付訴訟)

人民覺得調整後難以履行 可以書面申請終止


147(情勢變更調整終止)

情勢重大變更 導致顯失公平 人民或行政機關可以要求調整 無法調整可以終止

行政機關為了公益可以補償之後命人民繼續履行(強迫)(人民對補償金額不滿可以提給付訴訟)


爭點參考:為了公益跟重大危害而調整契約 人民覺得很難履行的時候可以終止
反而是情勢更變(相比公益比較輕微)行政機關卻可以強迫人民繼續履約

7 依據行政程序法,關於行政契約締結後調整契約內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