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個殊式(idiographic)與律則式(nomothetic)是二種解釋現象的模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個殊式模式的目標是透過列舉特定現象背後的眾多原因,有些原因可能很獨特
(B)律則式模式解釋因果關係時,是以或然率來表示
(C)個殊式模式想要找出許多成因,以認識特定個案的全貌
(D)律則式模式使用相關且較多的變項,對特定現象獲得深度的認識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34), B(346), C(237), D(1299), E(0) #2191474

詳解 (共 4 筆)

#3870857

律則式(Nomothetic)

1.對所有個人與情況之所有變化的普遍面向感到興趣

2.預設獨特的個人行為是可以普遍運用於全體之律則展現

3.試圖要展現人們、事件以及背景之間的相同之處

4.藉由尋找變化與差異,並且試著把他們與其他觀察到的特質緊密聯繫

個殊式(Idiographic)

1.將個體視為獨特個案來研究

2.即使兩個個體擁有某些共同特質,不可避免的,這些特質還是會顯著地受到彼此之間其他差異所影響

3.使用相關且較多的變相,對特定現象獲得深度的認識


D選項的描述屬於個殊式的特色

95
0
#4182481
個殊式=個案解釋舉例:小明考試考差了→可...
(共 8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8
0
#4994031

或然率就是機率 這樣有比較好理解ㄇ

9
0
#4916235

求解B解釋

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535001
未解鎖
律則模式:主張研究應致力於找尋普遍的法則...
(共 6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