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法律若規定申請稅捐稽徵之復查,必須繳納一定比例之稅款或提供相當擔保作為條件時,依司法院大法官解 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規定使未能繳納或提供相當擔保之人,喪失行政救濟之機會,係對人民訴願及訴訟權所為不必要之限制
(B)該規定使稅款能迅速獲清償或擔保,仍符合比例原則
(C)雖使部分有資力之人,得享行政救濟之利益,仍不違反平等原則
(D)以繳納一定比例之稅款或提供相當擔保為條件,係對人民財產權之違憲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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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14), B(78), C(36), D(119), E(0) #132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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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9995
釋字321: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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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321號解釋

解釋文

nnnn  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修正公布之關稅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使納稅義務人未能按海關核定稅款於期限內全數繳納或提供相當擔保者,喪失行政救濟之機會,係對人民訴訟權所為不必要之限制,與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有所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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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08567
未解鎖
發文單位: 司法院 解釋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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